关于开展“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班”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4-04-09浏览:10

法律学院、国际法学院、经济法学院:

2023年,学校陆续获批“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”“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(培育)”。为对接国家、社会对涉外法治人才的新要求,学校以既往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成效为基础,以上海市、教育部两个基地的建设为契机,拟成立“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班”(以下简称“基地班”)。现将基地班学生遴选事项通知如下:

、“基地班”简介

基地班培养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,具有家国情怀、国际视野、熟练运用外语、通晓国际规则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。采用“进阶式”二维一体人才培养模式,学生开展“1年基础法律+2.5年涉外法律和英俄双语+0.5年涉外实习实践”的学习,培养“法律+英俄双语+涉外法律实务”各项能力。

学校推荐基地班学生赴上海合作组织、国际商会、联合国区域间犯罪和司法研究所等国际组织,上海仲裁委员会、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、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(上海国际仲裁中心)等涉外法律服务机构,上海涉外的立法、司法、行政执法等行业部门实习实践。学校与共建单位共同遴选优秀毕业生,推荐其攻读本校涉外律师、国际仲裁方向的硕士研究生,或赴海外院校深造,提高涉外法治人才的应用研究能力。(详细方案见附件1

二、遴选对象与人数

遴选对象:2023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、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、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学生中进行选拔。

遴选人数:计划遴选学生20名左右。

三、报名条件

符合以下条件者,可报名参加基地班遴选。

(一)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度社会责任感,身心健康,无违纪违规记录;

(二)对法学专业抱有浓厚兴趣,自主学习能力强,具备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,人际沟通能力;

(三)英语水平良好。

四、遴选程序

(一)个人申请。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,填写《2023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班报名表》(见附件2),将报名表电子版、纸质版(一式三份)交至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。

(二)学院汇总。法律学院、国际法学院、经济法学院汇总后将学生申请表及《2023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班报名汇总表》(见附件3)纸质版(须加盖单位公章)送至主教楼411A办公室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[email protected]

材料提交截止时间:2024416日(周二)16:00

(三)资格审查。国际法学院、教务处对报名学生的学业成绩、日常表现等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符合面试条件的学生名单。

(四)面试考核。教务处、国际法学院组织开展面试,考察学生知识结构、表达能力、逻辑思维、外语水平以及综合能力,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(五)公布入选名单。面试后公示拟录取名单,公示无异议后,经学校审核后予以公布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(一)通过选拔被录取进入基地班的学生,学籍正式转入国际法学院,并执行单独的培养方案,开展小班教学,学生须遵守基地班培养方案各教学环节的安排。

(二)基地班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管理由国际法学院负责。


后续有关事项将通过学校网站及“上政教务”微信公众号通知,请报名学生及时关注。

联系人:石老师;联系电话:39225058


附件1:大香煮伊在2020一二三久应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班建设方案.PDF

附件2:2023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班报名表.doc

附件3:2023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班报名汇总表.xls

教务处

2024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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